表现性油画顾名思义,即指强调油画制作过程中的主体表现精神,也就是说强调作者以油画材质为载体来抒发主观情感与精神诉求,借助于油画的色彩、笔触和肌理等本体元素来表达某种情绪与意趣以形成的明显带有个人意志的画面能动效果。表现性油画最早产生于西方,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德国还产生了著名的表现派艺术风格,由此表现性油画滥觞于欧洲,作为一种油画表现形式与风格语言日益受到观众的关注与青睐。
表现性油画在历史上区别于完全忠实于客观对象的古典写实油画,严格意义上说,表现性油画是相对于再现性油画而言的,最早可上溯到十六世纪的西班牙艺术大师格列柯,在其被人为拉长变形的人物造型与梦幻般迷离色彩的画面中,人们不难看出那难以遏制的表现激情与写意精神的自然流露。在欧洲绘画史中具有表现性油画风格的大师不乏其人,尤其是在西方近现代艺术发展历史中更是大家辈出,如塞尚、梵高、高更、克里、席勒、莫迪利盎尼、夏格尔、毕加索、马蒂斯、康定斯基、恩索尔、莫兰迪、戈尔基等。他们各抱不同审美理想取向与精神诉求,在自己的精神家园中只问耕耘,勤奋地经营着独有的艺术天地。从以上诸多的表现性艺术大师的作品中我们明显地感受到作者情绪的表露与精神的传达,彰显出极具个性的写意诉求。尽管他们艺术风格迥异、个性命运不同,但他们心中对表现性的热衷与写意精神的向往情有独钟、心驰神往,用毕生的才华与精力为之奋斗追求,乃至理想与生命以换取艺术的不朽与永恒。
写意一词更多地出现在我国传统绘画中,用来形容绘画表现的淋漓洒脱、豪放不羁,不拘于客观对象的表面形似,而深入表达作者的感怀情绪与心象胸臆。尤其是历史上文人画的出现更将写意要旨推向了高峰,如宋代的大画家苏轼就提出:论画与形似,见与儿童邻。以此而影响了中国画的历史发展,无论是“扬州八怪”的笔情墨趣还是“清四僧”的意象诉求,都集中地体现了中国传统中所倡导的“超以象外,得其环中”,面对大千世界,取精用宏、直抒胸臆。清代著名画家郑板桥画竹的典故形象地说明了从“眼中之竹”到勃勃欲生的“心中之竹”再到变通灵动的“手下之竹”,每一次递变都加入了作画者的主观感受与个人意志,且都高度地融合了意象的成分。而在西方油画中历史上更多的是准确地描绘客观对象,复制上帝的手笔。因此,西方近现代出现的表现性油画无论其观念上的转变抑或是技巧上的突破都显得难等可贵。
油画传入中国是近一百年来的事,最早是由欧洲传教士带入中国,后又由我国年轻学子赴欧留洋,取来真经。而将西方表现性油画完整地继承并与我国民族的审美情趣结合得最理想的当属林风眠,后有董希文的《哈萨克牧羊女》、吴冠中的《水乡》等均道出了表现性油画中写意精神的真谛。因此,西方油画在我国生根、开花、结果,植入本土化的文化土壤,受中国传统写意精神的影响而成为表现性油画发生发展的温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理禅性与老庄为代表的美学精神为表现性油画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与生生不息的生命活力,引领表现性油画实现本土化转型并日益凸现出富有中国特色的写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