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创造了一套特有的笔法和构图法,以至后人称之为范宽笔法、巨然笔法等等。原因当然是复杂的,但是,我想其中一个大原因却又是因为我们是重视主观感受的“体验派”的缘故。我们的着眼点就和欧洲传统重视客观研究的“分析派”不同。让我们就从“笔法”的研究开始,如果仅把笔法看作描绘客观对象的方法,就像西洋素描中涂明暗调子的排笔、揉擦等方法一样,那就完完全全地错了,因为西洋素描的目的只是要求描绘客观对象的形体、质感、明暗、空间距离等等(当然最终目的也是要表达出对象的神态、韵味等)。
至于用什么样的线条排列,或是用揉擦成片的黑、白、灰色块来表现,却并不十分重视(指传统的素描),而中国人却不同。我们虽然也重视表现出对象的形态,比如要求“石分三面”“阴阳向背”之类,但我们特别强调用笔,特别讲究“笔法”,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我们特别重视“写”的因素,清代一位画家把“写”看成是画家和俗工的分界线。
为什么非“写”不可呢?我认为乃因“写”,才是主观的抒发而不仅是客观的描摹,因此,所谓的“笔法”,是主观和客观的结合,是作者通过自己的眼光对世界所作出的“解释”,是向观众谈他自己对景色的“体会”,有时甚至是通过“景”的客观因素倾吐自己的情怀(如李白的《蜀道难》),而决不是对大自然客观的介绍和模仿。
既然是作者谈自己的“体会”,所以就有了极大自由,同时也就和作者的气质、修养、语言水平、偏爱、习性等等分不开了,也就是作者人格的表现了。
因此,作为一个有长期的书法传统的民族就很自然地采用了“写”的办法,觉得只有“写”才能更直接、更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这个原则同样可用之于构图法,炳湘同志因此就更自由地舍弃一切在她看来不必要的东西,也可以集中在她看来更强烈的东西,这样加以重新组合就出现如此纯净、简洁、集中、鲜明的意境了。沈周(明吴门派领袖)说“得其意而后求其形则无不易矣”。我想可以很好地说明了这种“创作方法”。